来源:宁夏新闻网为进一步落实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切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并进,我区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7日发布,从支持企业稳岗、增加就业岗位、就业托底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与指导意见。其中,已明确执行期限的政策措施,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已经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8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和《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